文/慕 容
他本是一位风华正茂的青年律师,干的却不是传统的律师职业,而是独辟蹊径,专门为亿万富豪征婚。4年来,他靠给富豪们寻找“另一半”,个人财富迅猛增长到几百万,但也因此招来无数的骂名——有些同行称他是律师界的败类、富豪征召处女的代言人、有钱人玩弄女性的帮手……面对如山的指责和谩骂,他仍然我行我素,继续为富豪们寻找着符合要求的妻子。他,就是中国第一位以律师身份参与结婚法务、专为亿万富豪征婚的青年律师何鑫。
律师为亿万富豪征婚,到底是伤风败俗、有违职业道德之举,还是“律师服务的细分和延伸”?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这一新生事物?
不甘清苦生活,
小律师替大富豪全国选“妃”
何鑫是黑龙江佳木斯市人。2002年7月,何鑫大学毕业后,来到上海,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工作。因为是新手,很少有人找他办案,一年忙到头也只赚了3万块钱,扣除需要上交的管理费、税费、房租等,所剩无几,连回家过年的钱都没有。大年三十晚上,何鑫躺在宿舍窄小的床上,难过得眼泪直掉。他暗自发誓: 一定要想办法致富!
事有凑巧,2003年2月初,何鑫担任法律顾问的一家集团公司的老总突然离婚,之后便陷入无比的痛苦中不能自拔。朋友们纷纷安慰和劝说,并热心给他介绍对象,可他看了几个都不满意。这时,一位广告业的朋友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 通过媒体发布大幅的征婚广告寻找。这一建议引起该老总的兴趣,可他担心社会大众怀疑此事的真实性,于是非常希望何鑫以律师身份介入,增加可信度和确保安全。
次日,何鑫将此事汇报给律师所的几位高级合伙人,希望得到他们的指点和帮助,可他们却认为: 这种案子从来没有碰到过,可能有预料不到的风险,而且还会有各种非议,不想介入此案,也不赞成何鑫接案。
对于富翁征婚,何鑫却有着不同的见解,他想: 为富豪征婚又不是违法的事,为什么不能试试呢?何鑫认为: 富豪也是人,也和普通公民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结婚自由权利,不应因财富的多少和择偶标准的高低而受到影响。作为律师,更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感情用事,看待事务要以法律的眼光。虽然这个案子中潜藏着老律师们所分析的风险,但是,作为年轻律师,应该勇于探索和尝试,不能看到风险就退缩不前、畏首畏尾。他坚信,只要这个案件能代理成功,就能开拓出律师服务业的新领域,并找到自己事业的起点。
第二天下午3点,何鑫与富豪刘强在浦东香格里拉酒店大堂咖啡厅见面了。在听了何鑫对此事的态度后,时年35岁的刘强放下心来,他向何鑫讲述了自己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因为忙于事业无暇顾家,妻子在外面竟然包养了三个情人,他愤怒之下迅速与妻子办理了离婚,可痛苦却让他茶饭不思,一下子瘦了10多公斤。为了解除寂寞,他想了各种办法找对象,比如通过婚介所或者别人介绍,但效果都不理想。无奈,他的朋友想到了登征婚广告,可又怕被人怀疑,因此想到找律师事务所代言征婚,可找了数十家律师事务所,都被婉言拒绝。
“原来亿万富豪也有不为人所知的烦恼和痛苦。”何鑫看着眼前颓丧的刘强,更坚定了为其征婚的想法。
在为刘强起草征婚广告前,何鑫仔细询问刘强的“择偶标准”,刘强说: “长相要好,皮肤要白,气质要佳,身材要棒,最好是大学以上学历,年龄在20到30岁之间。一定要听话、本分,不能轻浮。另外,最好是处女!”听了这话,何鑫心里一怔: 这要求也太高了吧?和过去皇帝选妃有什么区别?
可是,选择什么样的妻子是人家的自由,律师无权干涉。何鑫强迫自己把心里的抵触情绪抛诸脑后。“想赚大钱,总要冒点风险的。”何鑫极力说服自己,“就当是资本的原始积累吧”。
很快,刘强把100万元征婚经费打到何鑫的账户上。2003年4月10日前后,以 “搜狐”、“腾讯”等门户网站和《南方周末》、《新民晚报》为首的全国数十家大报几乎同时刊登了刘强的巨幅征婚广告,并声明此次征婚是在律师事务所的监督下进行,一切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广告中首先写明刘强的年龄、性格、爱好和大致财产,然后写明对女方的要求,其中一条就是“无婚史,无感情经历”。广告发出后,何鑫的心悬了起来,给亿万富豪的征婚能成功吗?人们会怎么评价他呢?
征婚广告刊登后,很快就有了反响,到2003年底,共有2000多名女孩应征,其中有女大学生、女演员、女模特、世界小姐等。何鑫和助手从应征者里筛选出佼佼者,分别寄了名为“冒昧请求”的表格,要求注明她们的三围、病史、性经历等等,然后在上海远东国际大厦五星级写字楼里安排面试。
在征婚活动如火如荼的时候,何鑫接到事务所主任的电话,他诚恳地劝何鑫: “你还很年轻,赚钱的机会多着呢,何必要替富豪征处女,败坏律师的形象呢?难道这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征婚吗,你没闻到里面的铜臭味和庸俗的气息吗?快收手吧,小伙子!”听着前辈语重心长的教导,何鑫有了一点退缩的想法,可征婚活动已经启动,不能半途而废,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赚自己的钱,让别人眼红去吧!”此后,再有同行劝说,何鑫一概不理。
最终,经过极其苛刻的考察,刘强选中了成都一位读大四的女孩。2004年年底,刘强和这位女孩举行了婚礼。看着双方脸上洋溢的幸福微笑,为这次征婚跑了数十个城市而疲惫不堪的何鑫第一次感到了自己从事这行的价值所在,按约定,100万元征婚经费所剩余的10万元,将成为征婚操作团队的奖金,这更让他喜笑颜开。
当另类红娘,
钱如长江水不尽滚滚来
在为富豪刘强征婚后,2004年7月,何鑫作为私人法律顾问,又为上海亿万富豪郭胜征婚,再次在全国各大媒体上刊登征婚广告,斥资近200万元。
郭胜时年32岁,未婚,硕士学位,是一家食品连锁企业的老板。他是一个工作狂,以赚钱为唯一乐趣,从没谈过女朋友,不知如何与异性相处。每次与女孩见面,他总要征求何鑫的意见,穿什么衣服,系什么领带,还四处打听什么型号的手机最时髦。同样没有经验的何鑫只好苦翻恋爱秘笈,然后经过演绎,“传授”给郭胜。
与刘强一样,郭胜的要求也是非常之高,在何鑫眼里不错的女孩,他总是轻易地PASS掉了。有时,何鑫费了一周工夫寻找到的出众女子,郭胜一秒钟就否定了。为了提高命中率,何鑫不断地和郭胜交流,然后根据其喜好四处寻觅。在不间断的磨练中,他的嗅觉渐渐敏锐起来,一有差不多的女孩,他马上就能分辨出对方受郭胜喜欢的程度,以决定是否安排面试。
在众多应征女孩及其家长面前,何鑫是让她们攀龙附凤的贵人,女孩们用各种办法讨好何鑫,比如送幸运星、书法、国画、日记、影集、录像、扇子、诗、巧克力、领带、皮带、袜子和石榴等。常常在初次见面中,她们就热络地把“何律师”看作“好朋友”。有个女孩,连续5天,每天中午都给何鑫送来一份哈根达斯冰淇淋,目的只有一个: 给主考官留下好印象。
何鑫看着这些一心想登上财富之巅、天真地做着贵妇梦的女孩们,有时心情极为复杂,一方面他认为替富翁征婚是正大光明、无可厚非,另一方面在征婚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却让他百感交集。一次,他忍不住问一位将要被淘汰、自己还蒙在鼓里的女孩: “你真的愿意和一个大你20岁甚至更多的男人结婚吗?”得到的回答是: “起初我也不愿意,但一想到好多人一辈子也得不到的巨大财富和享受,我又想开了。男人嘛,把灯一关不都一个样吗?”这个回答令何鑫唏嘘不已。
最终,出乎何鑫和所有随从的意料,郭胜选中了一个在重庆读大三的相貌中等的女孩。这位女孩非常“懂事”,初次见面,她就对郭胜表示自己是百分百的处女: “一定要做体检,医生由你来选。”她还大度地表示: “你可以同时跟几个女孩接触,既然是征婚就该多几种选择……你这么累,不要来看我,我会去上海看你的。”女孩的表白让郭胜赞赏地不住点头,却让何鑫感觉到一丝寒意——为了把自己成功推销出去,某些女人可以把自己置于极端卑微的境地。
2005年9月,何鑫又在全国各城市报刊和网络上刊登广告,为拥有10多亿资产的富豪张皓征婚。与其他富豪掩饰对金钱的崇拜和迷信不同,张皓一直喋喋不休地向何鑫讲: “贪图金钱是人性中再正常不过的部分,完全不应该受到什么谴责。我不在乎给人留下以财富来诱惑女孩的印象。”他主动要求在广告照片中的玫瑰花上镶嵌钻石: “这边儿来一条龙,那边儿来一只凤。把广告弄得富贵一点儿,这样更切合主题。”
张皓年轻帅气,是家族中的第二代企业家,把自己继承的千万资产轻松地翻了几十番,因此他极度自信、骄狂。出众的未婚妻对他来说,更多的是一种点缀。他对何鑫直言: “我从来不怕女孩图我的钱,她们不就是喜欢印钞机吗?正好,我就是印钞机。” 富豪用金钱收买一切的嚣张气焰把何鑫刺痛了,可在富豪面前,作为律师的他却只有言听计从。
此后的两年间,何鑫通过媒体报道和别人引见,结识了60多位亿万富豪,并为其中的12位成功地找到结婚对象。何鑫发现,富豪们择偶条件惊人地相似: 漂亮、年轻、肤白、乖巧、处女。这使他对富豪征婚的真实动机产生了怀疑,这和找个合适的女人过日子是不大相同的。
为富豪征婚使何鑫收入不菲,代理费用都在20万元至60万元之间。到2006年底,他的个人资产已经达到了几百万,也迈入了小型富豪的行列。在腰包鼓起来的同时,何鑫的男性自信心也像他代理的富豪们一样极度膨胀。
我行我素,
把为富豪征婚进行到底
长时间为亿万富豪征婚,何鑫在感叹财富魅力的同时,也感到富豪们软弱的一面,再强的男人也需要女人的抚慰啊。顾影自怜,他也开始为自己张罗对象。2003年4月,为富豪刘强成功征婚后,就有一位落选女孩——浙江的张茵主动联系何鑫,说要给他当助手,可以从女性的角度给富豪们提一些建议。何鑫当然知道她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落选的女孩不甘心落选,大概是想增加自己接近富豪的机会吧。可何鑫对张茵印象不错,所以他邀请张茵过来帮忙。
此后,张茵在事业上给了何鑫很大的帮助,在长期的接触中,何鑫对她刮目相看,了解到这位爱慕财富的女孩其实也有很多内秀。而张茵也明白,追逐富豪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而眼前这个相貌平平但极有头脑的小伙子或是自己的不二之选。2005年春天,在为第2位亿万富豪找到理想伴侣后,何鑫和张茵也举办了他们的婚礼。
2007年4月,已经为12位亿万富翁成功代理婚恋事务的何鑫在上海创办了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个人律师所,与其他律师事务所不同的是,这是一家以“结婚律师业务”为主营业务的律师所,即专门为亿万富豪物色“理想”配偶的律师事务所。
在何鑫赚得金钱和美人的时候,他也被中国财富招商网评为“创业英雄”,这对他多少是一种肯定。然而,动辄斥资百万元打广告,为富翁在全国范围内选处女的惊人之举也让何鑫招来骂名——“律师里的败类,充当富翁征召处女的代理人”。这让何鑫有口难辩,在财富不断增长的同时,他猛然转身,发现自己已经被钉在了道德的耻辱柱上。
2007年6月上旬,本刊特约记者在上海见到了何鑫,他说: “作为新鲜事物,我不被常人理解是正常的。之后有某些机构或个人跟风似的发出不实征婚广告,也诱发了社会的指责。但富翁也是人,也有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闷和烦恼,我为他们征婚也不违反人性和法律。征婚在律师的监督下进行,一切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不容易出现偏差,这比社会上那些不负责任的婚介所和民间媒人不是强多了吗?婚姻家庭类法律服务需求的增大表明我国律师服务需要进一步细分,这也是律师服务的探索和延伸。”
对于何鑫的所作所为,也有个别法律界专家认为,何鑫做的事并非大逆不道,亿万富翁是少数,征婚却是平常事。如果说积聚财富反映出富翁的不凡,征婚则表露出富翁普通人的一面。有需求就有市场,何鑫的行为符合经济规律。
为了进一步了解真相,记者又采访了参加富豪征婚的部分女子。上海女孩李媛对记者说: “要求女方是处女,这完全是过分的、可耻的要求。如果为了嫁给亿万富豪的目标而保持处女之身,那我想绝大部分女子都会等到进入坟墓的一天。这简直是对人性的摧残!”
不管落选女子如何抱怨,不管大众如何评说,何鑫,这位中国首位为亿万富豪征婚做代言的律师,仍要把自己的“光辉事业”进行到底。用他的话说: “我不怕背负骂名,等我的征婚法务成为一条产业链的时候,相信会作为经典案例,登上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的讲堂。那一天,人们对我会有一个更为公正的评价。”
(文中富翁均为化名)
责 编 王 娟